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3月13日发布2012年37号批准公告,批准“南充丝绸”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产地范围为顺庆、高坪、嘉陵、西充、南部、仪陇、蓬安、营山、阆中9个市区县现辖行政区域。南充丝绸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南充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
“南充丝绸”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受理公告于2011年9月5日由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受理公告号为2011年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