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税负之惑
棉纺企业遭遇高征低扣,企业承担4个百分点的不合理税赋
自从2008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正式提出“结构性减税”一词后,山东亚光家纺公司副总经理丁立明就更加关心纺织业特殊的减税问题。“亚洲金融危机时,为了扶持纺织业发展,我国出口退税力度很大,现在国产棉花高征低扣的问题也需要马上解决,才能稳定实体经济发展。”
我国纺织企业均需交纳17%的增值税、25%的所得税,以及土地使用税、城建税、房产税、印花税、地方教育费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残疾人基金等地方税费。这些纳税项目与其它工业企业相同。
不过,涉及棉花的纺织企业在增值税上承受了“高征低扣”的不合理税赋。一般来说,农作物的深加工产品也都是农产品,比如大豆与豆油,所以进项税与销项税都是13%。然而,棉花加工后的棉纺产品属工业产品,销项税率为17%,因此按目前增值税条例规定,棉纺织企业计算缴纳增值税时适用17%销项税率,而可抵扣的棉花进项税率只能是13%,实际承担了4%的不合理税赋。
“过去,纺织企业的能源、劳动力等成本较低,企业还能承受这种‘高征低扣’的税收政策。但是现在纺织业的平均利润率才4%,国家应该平征平扣,减轻企业的税赋,还给纺织业公平的竞争环境。”山东流云纺织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徐锡建透露,如果棉花的进项税和销项税能保持一致,全行业将新增利润40多亿元,无疑是为处于困境中的纺织业送来甘霖。
大染坊集团董事长陈鲁坦言,多数企业并不指望国家补贴,只希望国家不多收税费,提供一个与国外同行公平竞争的环境。“企业靠补贴是长不大、长不强的,由于市场竞争导致的各种压力必须依靠企业自身转变发展方式来消化。但是像银行融资贵、国内外棉价倒挂、棉花进项税与销项税不统一等问题,是靠企业自身努力解决不了、又严重影响行业稳定的,希望国家及早出手,保障我国纺织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起点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