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蚕桑生产波动发展 持续稳定发展任务繁重

 

 

最近,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召开了蚕桑生产发展座谈会,总结“十一五”蚕桑生产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当前蚕桑生产面临的形势,研究“十二五”蚕桑生产发展的目标任务及措施。

 

一、“十一五”蚕桑生产在波动中发展

这种波动表现在:一是面积出现波动。全国桑园面积从2005年的1163万亩扩大到2007年的1441万亩,下降到2009年1170万亩后,2010年恢复至1210万亩。二是发种量出现波动。发种量由2005年1727万张扩大到2007年的2163万张,减少到2009年的1436万张后,2010年恢复至1576万张;三是蚕茧产量出现波动。产茧量由2005年的60.8万吨增加到2007年的78.2万吨,下降到2009年的55.5万吨后,2010年恢复至61.6万吨。四是蚕茧价格出现波动。蚕茧价格每百斤从2005年的978元,上升到2006年的1244元,下跌至2008年的817元公斤后,再上涨至2010年的1544元。五是蚕农收入在恢复性增产中达到最大化。全国蚕茧产值从2005年的119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170多亿元,下跌至2008年的111亿元后,再上涨到2010年的190亿元,同比增长58.9%,创历史最高纪录。六是柞蚕生产持续增产。全国柞蚕总产量由2005年的6.6万吨增加到2010年的7.2万吨。

 

在波动中取得这样的业绩来之不易,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拓展发展模式,产业布局更趋合理。随着蚕茧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入,民营企业的进入,行业外资本的投入,给蚕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活力和生机,逐步建立起了以企业(公司)为龙头,农、工、贸一条龙的产业化发展新模式。在此带动下,我国蚕业主产区向优势区域重点发展,优势区域优先发展,区域相对更加集中,产业集约化水平提升,蚕茧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是科技进步稳步推进,产业升级步伐加快。我国家蚕基因组研究取得国际领先地位,蚕种自控催青、蚕室温湿度调控、大蚕省力化饲养和蚕茧收烘等设备的研发取得明显进展,优质高效养蚕新技术体系初步建立,蚕桑产业体系初步形成。

 

三是资源整合行之有效,机制创新不断突破。随着蚕桑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有效整合政策、资本、技术、人才等社会公共资源,引导农民建立专合组织,鼓励发展订单蚕业,通过股份合作制、租赁经营制、技术承包制、联合经营制等多种创新形式,初步形成以市场为导向,龙头企业带动的“公司+农户+基地”贸工农一体化的蚕茧生产、收购和加工的新型模式,“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分配机制逐步完善,种桑养蚕不断向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科学化方向发展,蚕农和企业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产业基础不断夯实。

 

四是蚕桑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不断拓展。蚕桑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不断创新,蚕业循环经济模式不断优化,形成了“桑—草—牧”、“桑—菜”“桑—药”、“桑—粮”等桑园立体间作模式和“桑—禽”等桑园套养模式;蚕桑资源综合利用范围不断延伸,桑叶、桑枝、桑果、蚕沙、蚕蛹等综合利用初见成效,形成了蚕桑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五是国内消费日益增加,市场结构日趋合理。我国生丝和真丝绸缎的出口仍占世界贸易总量的第一,比重达到90%和70%以上,蚕丝、坯绸等原料性商品出口价格在国际丝绸市场中起主导地位。加之国内消费水平的逐步提高,内销市场潜力逐渐显现,蚕丝被、丝针织品、丝绸饰品、丝绸混纺交织等产品已成为国内消费市场的主导产品,丝绸内销由十年前的不足20%逐渐提高到35%以上。丝绸产品的舒适性和保健作用等优良品质得到国内外消费者的广泛认同。

 

六是蚕丝文化建设加快,品牌战略不断推进。目前,我国茧丝绸业正处于由“丝绸大国”跨向“丝绸强国”的关键转型时期,蚕丝文化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和文化在国内外广泛传播,其影响力日趋扩大,特别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2010年上海世博会等国际大型文化活动的成功举办,中国丝绸文化内涵得到了弘扬,进一步促进了丝绸文化和丝绸自主品牌的宣传,“高档丝绸标志”产品市场认知度日益加深,随着科技进步与创新,以民族特色和传统文化为核心的自主品牌正在逐步形成。

 

二、“十一五”蚕桑生产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一是体制性障碍制约蚕业发展,蚕桑生产基础性投入缺失。国家茧丝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后,茧丝产业管理职能受到削弱,蚕桑生产及蚕业发展涉及多部门、多行业,当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农业部门管生产,商务部门管流通,工商部门管市场,物价部门管价格,茧丝绸加工无主管,职责不明,难以形成合力。由于管理体制不顺,国家对蚕业长效的投入机制和良好的政策导向尚未建立,各级财政对蚕桑生产的投入严重不足,导致蚕业生产基础设施落后,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科技创新和科技推广弱化,专业技术人才后继乏人,蚕业持续发展、蚕农持续增收十分困难。

 

二是抗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蚕业产销风险加大,生产经营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茧丝绸产业具有生产的系统性和销售的外向性两大特点,商品率高、发展周期长,受自然条件和市场波动影响大。茧丝市场波动大。以蚕茧生产为主的单一产业结构,以对外贸易为主的经营方向,加上几十年不变的丝绸产品,经常引起国际茧丝市场剧烈变化和价格大幅波动,带动蚕茧价格大起大落,使蚕农收入和生产积极性不稳定,制约着蚕桑生产的可持续发展。环境恶化日趋严重。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的不断推进,环境污染对蚕业的影响日趋严重,蚕桑生产安全事件时有发生。蚕茧收烘企业不自律。

 

近5年来全国蚕业经历了茧多或茧少两种情景,在蚕茧偏多时,一些蚕茧收烘企业不是替蚕农着想帮助找市场、扩销路,而是大肆压级压价,造成一些地区蚕农毁桑;在蚕茧紧张时,一些蚕茧收烘企业四处抢购,大量收购“毛脚茧”,影响了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和茧丝质量提高。少数省区蚕种的无序流通,导致蚕种疫病传播、相互压价、导致无序竞争,使蚕种质量和蚕种场的效益均得不到保证。养蚕劳动力紧缺的问题日趋突出。蚕业生产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农村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特别是有文化、有技术、劳动能力强的养蚕“明白人”急剧减少,从事蚕业生产的人群老龄化日趋严重,弃桑不管、有桑不养蚕的现象越来越突出。缺乏蚕桑病虫害预测预警机制,桑蚕疫病在局部地区为害严重,应引起高度重视。蚕微粒子病等蚕病在广西、广东等省区潜在威胁十分严重,有多发之势。

 

三是蚕种的发展能力和适应能力严重滞后,危及行业基础稳定。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在产的多数蚕种场设施,大多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投资建设的。由于管理体制与市场运行机制不相适应,再加上负债包袱很重、设施严重老化、政府对蚕种生产方面的投入历史上欠账较多,发展后劲严重不足。蚕种生产成本倒挂,蚕种生产单位难以为继。去年以来,广东、广西、云南三省区的蚕种场,由于蚕种价格已经放开,茧价上涨种价也适度上扬,蚕种生产经营普遍扭亏为盈。四川、江苏等省的蚕种价格仍实行政府定价,在茧丝价格大幅上升,种茧价格也随之上涨,加之工资、物耗等成本大幅上涨,蚕种生产出现了成本倒挂、经营亏损十分严重的局面。

 

蚕种生产体制和机制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目前,蚕种生产实行合同定购,按需生产,蚕种生产单位是自己找种源和市场,一些省蚕种价格仍由省级政府定价。蚕种价格和销售按计划经济体制运行。导致蚕种生产经营各环节难以应对市场变化的有效及时协调,导致蚕种生产成本倒挂,蚕种生产单位多数亏损,难以为继,加上国家从八十年代以后对蚕种场的投入很少,蚕种生产单位无力进行生产设施和设备的更新改造,蚕种生产单位多年来处在低水平生产。

 

四是蚕业科研、教育与生产严重脱节,实用性强的新品种、新技术研发滞后,蚕业技术推广体系不健全,严重制约蚕桑生产技术进步。近十多年来,由于蚕桑科研机构设置不合理,公益性技术推广体系不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没有建立,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尚未充分发挥,部分地方技术服务出现“线断网破”,蚕桑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既很少而且还难以推广。此外,蚕桑资源综合利用的产业规模小、组织化程度较低。与传统蚕业相比,蚕桑资源综合利用还是一个新兴学科,产业规模较小,产业化程度较低,研究力量薄弱。

 

三、“十二五”我国蚕桑生产发展的目标及措施

力争到2015年桑园面积稳定在1250万亩左右,年发种量保持在1600万张左右,年蚕茧总产量稳定在65万吨左右。

 

为实现上述目标,要着力抓好以下措施落实。

 

一是推进蚕桑生产结构布局调整。按照“一县一色”、“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要求,通过土地的合理流转,培育蚕桑专业大户,按照“相对成片,打造亮点”的原则,以亮点或示范片引导农民进行高效农业生产,带动蚕桑产业基地建设向优势产区聚集,精心培育和打造一批规模大、品质优、优势突出的基地乡镇和重点村社,做大做强蚕桑特色产业基地。

 

二是加快蚕业科技创新。开展产学研协作攻关,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探索建立以蚕桑产业为基础的蚕丝产业发展新机制,破解蚕业发展瓶颈。加快丰产性、抗逆性、抗病性、多用途桑树新品种的选育与推广。要加快强健、优质、高产、特殊用新蚕品种的选育与推广,推广适合当前农村现状的容易饲养、产量又高的强健性蚕品种,在一些条件具备的地方实施多批次滚动养蚕等。加速蚕业新技术、新机械的研发与推广,加大省力化栽桑养蚕技术、机具推广力度,把桑树一步建园、小蚕共育、蚕病统防统消、大蚕省力化、纸板方格蔟自动上蔟等主体技术及切桑机、伐条机、旋耕机等高效省力机具作为常态化技术措施推广普及,切实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四要加大蚕桑综合利用技术研究与推广,为传统蚕业向现代蚕业转型提供科技支撑。

 

三是加强蚕种质量的监管。蚕种是蚕桑(茧丝)产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蚕种质量事关蚕茧生产收成和蚕农切身利益。重视蚕种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将小蚕共育体系建设、蚕品种试验基地建设纳入良繁体系给予支持发展,支持蚕种场进行设备设施改造。建立蚕种储备及余缺调剂机制,利用种子工程投资,建立国家蚕种储备基地、南繁基地,以增强蚕种生产经营抗风险能力,确保全国蚕桑生产所需的蚕种数量和质量安全。

 

四是推进蚕桑产业化经营。蚕桑生产是农工贸、产供销一体化的产业,一定要用产业化的思路、工业化的理念来抓蚕业发展。要用好用足扶持龙头企业和产业化发展的政策,加速培育龙头企业,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要通过政策倾斜,促使资源向优势龙头骨干企业集中,利用市场机制和规则,通过内引外联,鼓励和引导企业重组、兼并、股份制改造等多种方式,低成本扩张,形成贸工农、产供销一体化的茧丝绸集团企业,并要通过市场逐步淘汰规模过小、质量较差的企业,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不断完善推广“企业+基地+农户”、“企业+协会(合作社)+农户”等产业化经营组织形式,以法律契约的形式签订供销合同,明确蚕农与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建立起牢固合作关系,实行二次返利,确保蚕茧生产、收购、经营秩序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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