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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蚕鲜茧收购技术要求》(SB/T11225-2021)行业标准解读

《桑蚕鲜茧收购技术要求》(SB/T11225-2021)经商务部公告,已于2021年5月1日正式实施。

桑蚕鲜茧收购技术直接关系到蚕茧产量和茧丝品质,与广大农民和茧丝绸企业的利益息息相关。为此,国家曾制定有《桑蚕鲜茧》(GB/T 15268-2008)、《桑蚕鲜茧分级(干壳量法)》(GB/T 19113-2003)、《蚕茧干燥设备》(NY/T 1251-2006)、《桑蚕干茧试验方法》(GB/T 9111-2006)、《桑蚕干茧》(GB/T 9176-2016)等国家标准,但对于蚕茧收购的技术要求尚无统一规范。2016年国家取消鲜茧收购资格认定行政审批后,蚕茧收购市场完全放开,全行业对于制定统一、高质量规范市场的鲜茧收购技术标准呼声日益强烈。在此背景下,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鲜茧收购市场规范有序,促进公平竞争,维护优质优价、诚信经营的鲜茧收购市场环境,有效提高行业运行质量、提升茧丝品质,农业农村部蚕桑产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镇江)牵头联合四川省农业科学院蚕业研究所、四川省丝绸科学研究院、西南大学等单位组织行业专家起草了该标准

该标准对桑蚕鲜茧的收购、干燥、贮存的基本条件和技术措施等提出规范要求。起草制订过程中,按照“质量第一、科学规范、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原则,依据传统工艺,在总结相关企事业试验研究、技术交流、实践经验基础上,充分考虑了我国鲜茧收购市场的现状和技术特点以及行业管理方面的需求。其主要特点如下:

一是基本要求包括资质要求、场地设施要求、设备要求以及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等,针对每一项提出了相应规范要求。其中“收烘服务覆盖的蚕桑基地面积应不少于66.67hm2”有利于引导培育新型收购主体,推动茧站转变职能定位、丰富服务内容,促进蚕茧生产经营的规模化、组织化程度提高。

二是主要技术条款均按照已有相关国标执行;其中“蚕茧烘干出灶48h后,蚕茧适干率应达到≥85%,回潮率≤13%”等要求,经多次广泛征求意见和召集有关专家、企业和行业管理人员座谈和审议,一致认为桑蚕鲜茧收购技术要求科学、全面、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

三是标准所需要的技术、设备成熟度高,实施标准涉及技术改造、成本投入较少,不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目前茧丝绸行业对建设规模化集约化茧丝基地已经形成广泛共识,企业对鲜茧收购的技术水平、先进装备的技术标准现实需求迫切。

该标准的实施,为规范市场竞争行为提供依据,预期将对无经营资质、无场地设施和无茧质保全能力的“三无”流动茧贩产生挤出效应,有助于净化鲜茧收购市场营销环境,切实保护蚕茧(蚕桑)基地建设各方利益,避免市场发生恶性竞争,有效维护产业稳定发展。 

 

《桑蚕鲜茧收购技术要求》(SB/T11225-2021).pdf
文件类型: .pdf e45c2c899186142c920804285b36ee4b.pdf (374.4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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