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
  • 3
政策法规
通知公告
丝绸文化
宏观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宏观政策
埃及颁布进口标准新要求不符合规定产品将禁止入境

 

  本报讯 近日,埃及颁布新措施,要求进口埃及产品必须符合埃及标准,不符合埃及标准的产品将禁止入境甚至被退运,没有注明埃及标准号的检验证书将不能通关。此项措施将于2015年1月1日施行。

 国检部门提醒相关轻纺企业,除埃及标准外,埃方认可6种标准为国际标准,即ISO、IEC、EN、ANSI、ASTM和JIS。出口埃及产品如果没有可适用的埃及标准或埃及标准不能覆盖的产品,可以采用上述六种国际标准。此外,埃及进口商有义务将埃及标准文本提供给中国出口商,由中国出口商提交当地检验检疫机构。不能提供埃及标准或埃及认可的6种国际标准的,检验检疫机构可不接受装运前检验报检。

(武灿 姚丽)

[!--pape.url--]
主办单位:四川省丝绸协会、四川省丝绸科学研究院、四川省丝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四川省蚕桑丝绸生产力促进中心
地址:成都市金仙桥路18号 联系电话:028-87667284 E-mail:scsilk@21cn.com
Copyright © 2011 四川丝绸网 版权所有 蜀ICP备12031489-1号 技术支持:华企资讯
微信公众号,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