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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电子商务扶持政策申报指南

根据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财政厅川商规[2010]141号《2010年四川省商务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特制定四川省电子商务扶持政策申报指南:
  一、政策内容
  (一)支持对象:四川省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以及四川省中小外贸企业。
  (二)支持内容:
  1、对在行业中发挥带头作用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网购网销平台)升级改造、提升服务等给予支持,每个平台按投资额50%补助,且最高不超过80万元。
  2、对加入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络营销活动的中小外贸企业,给予70%的相关费用补贴,最高限额5万元。
  3、对创建中小企业网站给予70%的补贴,最高限额2万元。
  (三)支持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金在100万元以上的行业内知名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信誉度,能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2、平台应具有较大买家、卖家客户资源和会员基础,并有一定贸易业绩。
  3、平台能够按要求及时、客观、真实地向省商务厅提供相关统计资料。
  4、平台项目实施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
  5、企业在互联网进行网络营销活动和创建企业网站由企业独立申请。
  6、企业网络营销活动是指企业在国内、国际有影响的互联网网站进行广告宣传、商品营销等活动。
  7、创建的中小企业网站应具有较丰富的产品或企业宣传内容,至少有一种外国文字或语言。
  8、创建企业网站只支持一次性的建设开发费用,不支持后期维护、改版、升级等费用。
  9、为企业提供电子商务的服务商,应是依法注册、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并通过了ISO、CMM1等相关资质认证。
  10、每个企业只支持一次创建企业网站,每个企业每年只支持一个网络营销活动项目。
  二、申报材料
  (一)对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升级改造的支持: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ICP备案登记证明等正、副本复印件;
  2、项目实施任务书;
  3、平台收费注册用户数证明;
  4、平台销售收入证明,网上询盘量或定单数、IP流量、B2C平台应具备网上支付功能;
  5、项目费用相关凭证。
  (二)对电子商务营销和创建网站的支持:
  1、首次入会国际电子商务平台协议和创建网络的合同;
  2、与网站制作商签订的网站建设合同;
  3、网络营销活动合同相关费用发票,相关网页资料(需打印网站首页)及网站网址;
  4、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一)按照属地原则,企业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报送至市(州)商务局、财政局。于10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及地方商务部门的意见函报送省商务厅综合与信息化处。外贸电子商务应用企业按照《四川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申报。各市(州)商务局将汇总表及企业申报材料于10月20日前送省商务厅综合与信息化处。
  四川省商务厅将对平台申报项目和外贸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交厅长办公会通过后,在商务厅网站公示,并送省财政厅审核拨付。
  联系电话:
  四川省商务厅综合与信息化处 83227236 83220904
  四川省商务厅规划财务处 83231257
  四川省商务厅
  201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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