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在全国丝绸标委会于贵阳召开标准审定会期间,中国丝绸协会举行了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备会议。中国丝绸协会常务副会长、全国丝绸标委会主任钱有清就中丝协团标委有关筹备情况进行了说明,中国丝绸协会名誉会长杨永元发表了重要讲话。
会议认为,团体标准是我国标准化工作领域一个新生事物,是我国标准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了加强我国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和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标准化法》,进一步明确了团体标准的法律地位;国务院出台了《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有关团体标准的政策措施,为进一步推动茧丝绸行业团体标准化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奠定了坚实的法律、法规基础。全行业要进一步充分认识团体标准的重要性,高度重视丝绸团体标准。会议强调,推进团体标准化工作是未来一个大趋势。团体标准并不是“低人一等”的标准,而应成为行业的“制高点”,引领行业技术进步,推动行业创新发展。目前,由于种种因素,茧丝绸行业一些技术水准高、行业急需的,特别是一些新技术、新产品的标准,无法及时制定和颁布,行业团体标准大有可为。
会上,印发了《中国丝绸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草案)》、《中国丝绸协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讨论稿)》、《中国丝绸协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推荐名单(讨论稿)和顾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