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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台市推出2018年交收蚕茧奖励兑现办法

 浙江东台市民星蚕业合作社推出2018年交售蚕茧奖励兑现办法的实施细则

  为鼓励蚕农连续在本合作社交售蚕茧,做好交售蚕茧奖励兑现工作,根据民星社[2018]1号文件和合作社协议精神,研究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是奖励条件:承认民星蚕业合作社协议和奖励办法,蚕农饲养的是民星蚕业合作社催青配发的蚕种,并将蚕茧交售给民星公司蚕茧站的给予奖励,饲养非本合作社的蚕种交售的蚕茧不予奖励,蚕农在订种和交售蚕茧时全部使用同一实名。在本区域交售成熟蚕茧,毛脚率低于5%,如毛脚茧率高于5%(在收购凭证上注明是毛脚茧)的不予奖励。原则上每期交售给茧站张种上茧低于25公斤不予奖励;张种交售蚕茧高于50公斤的要查明原因,因中毒和发病产量低的社员,要求提供保险理赔单或勘查报告,才能兑现。

   二是奖励标准:在一次性鲜茧定价的基础上,根据缫丝加工的经营效益结合一次性鲜茧定价情况,由江苏民星茧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与缫丝企业商定交售循环奖励标准(标准为每公斤上茧不低于0.5元,在下期收购前公布奖励标准)。交售循环奖励资金在鲜茧开票时全额提取,按庄口纳入当期的干茧销售成本,保证下期能够足额兑现。

   三是奖励时间:全年考核两期(春茧和一秋茧),2017年一秋的奖励标准为每公斤上茧1元,在今年春茧交售后对照奖励条件,符合的在今年春茧交售后发放,蚕农凭今年春茧交售后收购凭证第五联(备用联)到去年交售一秋茧的茧站兑现奖励。春茧的奖励在一秋茧交售后对照条件符合奖励的与一秋茧茧款同期发放。一秋茧的奖励在次年春茧交售后对照条件符合奖励的与次年春茧交售后发放。对于2017年春茧交售但一秋未在民星合作社交售的社员,可延长到18年春茧交售后并符合奖励条件的到时再兑现,今后过期不再延长。

   四是兑现方法:奖励金额全部用于推广优良蚕种,由茧站按奖励金额开具一式二联的收据,注明姓名、地址、社员证号、奖励期别、仅用于订某年某期蚕种款,奖励金额计算到元(尾数角四舍五入),收据需要加盖茧站公章,填写收款人后生效,大小写需一致;蚕农凭此收据交给镇村蚕技人员,在订购蚕种时转为蚕种款,订种结束后,村蚕技员将收取的订种收据汇总后交到合作分社,由合作分社交到茧站,茧站汇总后交民星合作社,抵算各合作分社订种款。2017年春茧循环奖励,未发放完和已领取未使用订种的可延期到订2018年秋种订种结束前领取和订种,今后逾期不领的和领取的循环奖励逾期不用于订种的作为自动放弃。

   本实施细则经合作社社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同意下发实施。(姚建洲)

                                              二〇一八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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