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省政府将原商务厅承办的“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审批项目下放至市(州)层级,2013年12月绵阳市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公布市级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绵府发〔2013〕30号),将“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审批项目下放至县(市、区)层级。今年,由商务厅复审颁发、有效期为两年的《四川省鲜茧收购资格证书》到期,市商务局安排部署了全市鲜茧收购资格认定的复审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开展辖区内茧丝绸企业鲜茧收购资格认定。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办法》(2007年第4号令)规定,通过检查企业收购台帐,查看茧站收购设施、设备,与养蚕户座谈了解情况等方式,对辖区内茧丝绸企业的收购资格进行了审核。
今年,我市通过复审的茧丝绸企业17个,比2012年减少1个;共有茧站118个,比2012年减少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