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6月13日投票决议,自后2014年1月1日起,欧盟GSP将集中授给较贫穷的开发中国家。此项欧洲议会支持的GSP改革议案,将使中、高所得的国家失去纺织品与成衣输欧盟的关税优惠。改革措施尚包括强化对欧盟纺织品的保护条款,以防GSP+的减让导致进口暴增,伤及欧盟纺织品及成衣制造业者。
新通过的规定为,某受惠国相关产品输欧盟年增率若大于或等于13.5%(执委会原提案为15%),或某特定产品输欧盟超过该品项欧盟进口总数的6%(执委会原提案为8%),该国优惠关税即予终止。新版GSP的减税或零关税优惠将不适用于人均GDP超过4,000美元的国家,巴西、阿根廷、俄罗斯及沙特阿拉伯等国可能因此而受到冲击。
另外,墨西哥、南非、土耳其、智利、阿尔及利亚、哥伦比亚与秘鲁等国将失去GSP的优惠,而其他与欧盟缔结FTA或享有其他优惠法案的国家(特别是许多欧盟的周边国家),虽将失去GSP的优惠,但仍将因FTA等而受惠。瑞典籍欧洲议会成员(MEP) Christofer Fjellner表示,欧洲议会已设法让GSP制更透明,更具可预测性及对存续之受惠国家更优厚。
欧盟GSP受惠国将自目前的176国限缩到大概剩75国,因此新GSP受惠产品的进口总值也将从旧制GSP在2009年的600亿欧元,降低到2014年的约377亿欧元。 新规定亦将使巴基斯坦、菲律宾及乌克兰三国,得在GSP+的优惠机制下享零关税出口欧盟的待遇。惟此三国的产品输欧盟却不得超过欧盟GSP产品进口总数的2%(自目前的1%提高),同时,该三国也必须遵守27个国际人权与永续发展公约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