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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绸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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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府蚕事 缫丝卖茧赚米钱



□ 凌受勋

■ 叙府农户缫丝忙

叙府蚕茧从“簇”上摘下来后。先要杀死蚕蛹,将蚕蛹集中放在一面大竹筛子里,筛子放在一口开水锅上,蚕茧即被蒸汽蒸死。叙府农村一般都向缫丝盆里放入20至50个蚕茧,乡下人一般都要自己缫丝。

在摘茧的季节,乡村中也有缫丝匠流动代人缫丝。光绪年间缫丝匠每缫一两丝报酬是6文钱,一天可缫丝四至五斤,可挣380至480文。自然,知府、知县太太结的蚕蛹是要找缫丝匠的,但乡村中一般农户,凡人手不至于太紧,均不会雇人缫丝,原因是,农户十分困难,不能付现钱给缫丝匠。万清涪《南广杂咏》竹枝词有两首是写的南溪农户缫丝的。其一,“男事缫车女纺车,纺车长日更家家。掉花争觅干花掉,凭着补头度岁华。”作者自注:“南溪俗尚淳朴,妇女于纺线外别无指工补头外敷利花也,贫家存活全恃此利。”其二,“揭新货与卖空仓,此辈都从四月忙。大麦已黄蚕上茧,燃眉尤救眼前疮。”作者自注:“揭如揭开之‘揭’,揭新货亦谓‘揭空宝’。卖空仓,即先定货值预用银钱,俟收获后,始照预价纳货,即例禁之买空卖空也。王□□诗,‘新妇入簇愿蚕稠’。南溪谓‘入簇’为上茧。”万分拮据的农户是断然不会雇人缫丝的。

■ 2斤茧换米4升半

农户缫出的丝被送到市场上去以前,必须再缫丝一次。这一工作由统一的机构完成。缫成的丝绕成三尺一圈的丝索,然后绞成麻花把子。一般地说来农户缫出的丝规格不一,不利于标准化生产,也卖不出好价格,倒不如卖蚕茧。清末民初,叙府的蚕茧基本上是由丝户收购。丝户既垄断了市场,他们就制定了一些陋规,所用茧秤为十八两四钱算一斤。民国《筠连县志》载:光绪十四年、光绪三十年、光绪末年、宣统年间、民国元年、民国十六年、民国三十年、民国三十六年鲜茧市价为每公斤213、300、380、502、608(文),0.50、3.60、7000.00(元);白米每升市价为70、85、100、130、140(文),0.08、3.00、950.009(元);每公斤茧可换3、3.5、3.8、3.9、4.3、6.0、1.2、7.3升大米。由此可以得知,六十年来的蚕价,仅民国十六年及民国三十六年较高,每公斤鲜叙府品种蚕茧可换米7升左右,最低为民国三十年每公斤茧仅换米9合,平均年代约为每公斤茧换米4.50升。

这样我们就不难理解叙府的蚕丝生产在自发式的状态下能够维持一种持续的生产而不衰,完全是经济杠杆的撬动使然。而到了民国时期,滇缅市场对丝的需求增大,养蚕的市场价值有了提升,叙府的蚕桑业也就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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