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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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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专业技术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相关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  

按照工作安排,四川省丝绸行业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定于11月初开展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

1.制丝:制丝工艺设计、制丝技术管理;

2.织造:丝绸品种设计、真丝针织、梭织绸织造技术及管理;

3.绢纺:绢纺工艺设计、绢纺技术管理;

4.丝绸染整:丝绸印染、后整理技术管理;

5.丝绸纺织机电:丝绸纺织机械设计、制造、电气一体化技术管理;

6.服装工美:服装设计、工艺美术设计。

二、申报人员范围

四川省茧丝绸行业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和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非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的省级部门或市州的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申请参评上述专业的,须经省级主管部门或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职改办出具委托函,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职改办审核同意后,委托我评委会评审。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人员须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诚信执业,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且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
  2.学历及任职年限要求 

现任职务

任职年限

拟晋升职务

备注

 

 

技术员

大专、中专

毕业1

技术员

4年以上

助理工程师

中专毕业

2年以上

大专毕业

助理工程师

4年以上

工程师

硕士3

计算任职资格截止时间:当年1031日。

3.非本专业学历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称,须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且在任职年限要求上增加2年。
  4.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取得学历或取得较高学历的,按该学历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从取得该学历后开始计算,并达到相应专业技术工作及任职年限。
  5.申报评审中(初)级职称,须提供一篇任职期间由本人撰写的能代表专业理论水平、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论文或专题技术报告或案例分析等技术成果材料。

6.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任职年限,而业绩成果非常突出的人员,可依据《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破格推荐申报。

7.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

1 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做统一要求,确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2 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做要求的,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明确表示意见。

3 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有要求的,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明确表示意见。

四、申报材料

按材料目录(附件1)所列材料填报,并按要求进行装订。

1.有关表格。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21份。

2.业绩材料。

1)《单位推荐材料》1份。

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实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职务及业绩和贡献等。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2)《任职期内本人思想及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限3000左右)。

3)任现职以来技术成果材料(论文或专题技术报告等)。

4)《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登记表》。

3.其他资料。

1)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任职文件、执业资格证、岗位证、获奖证书等其它证书复印件各1份。

2)彩色免冠二寸近期正面照片2张(反面写上姓名及单位)。

3)职称管理部门及评审组织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注意事项。

1)推荐单位需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情况”和“基层单位意见”栏分别签署意见。“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情况”内容包括思想政治方面情况、业绩情况、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意见;基层单位意见内容包括业绩、证件、获奖的属实情况和明确的推荐意见。

2)所有评审材料一式2份,申报1份,单位或个人自留1份备查。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评委会工作人员与申报人员当面清点材料,完备手续,审核完原件后立即归还申报者。评审材料不齐或手续不全者,一律不予受理。凡评审未通过人员,不再进行复议,所有材料不再退还。

3)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五、申报要求

1.申报者本人须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作出申报职称个人诚信承诺,对提供的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

2.推荐单位须诚信推荐,所推荐的申报人员需在本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6个月以上,对申报人业绩、学习及培训经历、年度考核等情况认真审核,按要求进行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意见。
  3.在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发现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技术成果等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4.严把审核关,重点对申报者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资历条件进行严格审核。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员须参加答辩
  1.学历为大专及以下的;

2.以非本专业学历申报的;

3.评委会根据申报人员情况要求答辩的。

答辩的时间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项

1.评审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字费〔1999265文件规定,评审费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

2.符合条件申报职称人员,请自行到“四川丝绸”网站“通知公告”中下载文件及各种表格,按要求准备好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前报送到申报地点。网址:http://www.scsilk.com/

3.申报时间、地点及评审工作联系方式。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7103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地点:成都市金仙桥路18号四川省丝绸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唐老师、韦老师。

联系电话:028-87681127

                       

四川省丝绸行业工程系列中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201782

附件:

    1.材料目录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3.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登记表

      4.单位公示材料  

附件1材料目录.doc
文件类型: .doc 3a467e71d3bf7b59dcfa3dec15230f9f.doc (111.88 KB)
附件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doc
文件类型: .doc 36098a8c148de74d65d713a447dc60ee.doc (832.52 KB)
附件3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登记表.doc
文件类型: .doc 1fa6046b748c832385afc2fbfca633a2.doc (62.95 KB)
附件4单位公示材料.doc
文件类型: .doc 340930929ab4ae2b56e6dbe54e3488dd.doc (150.1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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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四川省丝绸协会、四川省丝绸科学研究院、四川省丝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四川省蚕桑丝绸生产力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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